三人上演掉包记 涉嫌盗窃被起诉
岳某、谢某和朱某系老乡,三人合计了一条“生财之路”——到北京购买假烟,然后用假烟掉包真烟,再把真烟卖了赚钱。于是三人从老家来到北京,上演了一出掉包记。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2月17日10时许,被告人岳某伙同被告人谢某、朱某(另案处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东街13号牛栏山酒厂专卖店内,以购买烟酒为名,趁该店售货员不备之机,采用假烟掉包换取真烟的方式,窃走硬盒中华烟一条、软盒苏烟两条、软盒玉溪烟两条,赃物共价值人民币154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岳某、谢某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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