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贿罪和非国家工作职员纳贿罪的区别
关键词: 纳贿,职员,区别,国家
一,纳贿罪
1,纳贿罪是指国家工作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合用法律条文: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纳贿罪。
国家工作职员在经济去来中,违背国家划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归扣,手续费,回个人所有的,以纳贿论处。
二,非国家工作职员纳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宣布刑法确定罪名增补划定,增补,修改了刑法罪名。
《增补划定》称,取消"公司,企业职员纳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职员纳贿罪”替换。
"对非国家工作职员行贿罪”替换了"对公司,企业职员行贿罪”。
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
三,纳贿罪和非国家工作职员纳贿罪的区别"纳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职员,"非国家工作职员纳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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