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婚罪,谈谈重婚罪构成要件
我国的婚姻政策是"1夫1妻制”,但是现在有部门家庭,由于1些原因泛起了夫妻不和乃至于在并未离婚的情况下另外寻求新伴侣的情况,那么这样是否就构成了"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要件又是什么呢?让我们1起走入文章。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假如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1方死亡夫妻关系天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5十8条划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1夫1妻制的婚姻关系。
1夫1妻制是中国婚姻法划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中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轨制,必需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需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假如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1方死亡夫妻关系天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正当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糊口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因为中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前提得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
1986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案件的若干意见》划定: 第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糊口,群众也以为是夫妻关系的,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前提,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1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前提,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2,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群众也以为是夫妻关系的,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犹如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前提,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犹如居的1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前提,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治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糊口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已经宣布施行,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
因此,《婚姻登记治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题目。
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以为1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
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1般主体,1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2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假如没有配偶1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糊口的,无配偶1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1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念头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惟作祟等等。
但念头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以上便是关于"重婚罪”的相关内容。
如您的夫妻糊口已经破裂,夫妻2人无法继续1起糊口,可选择协议离婚。
切勿犯下"重婚”这样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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