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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被判刑 四名伤者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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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被判刑 四名伤者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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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与三个孩子乘坐自己丈夫谷先生驾驶地三轮车被撞,五人均受伤,对方车辆地驾驶员赵某系醉酒驾驶,被判危险驾驶罪。近日,朱女士与三个孩子将赵某诉至大兴法院。   朱女士诉称,2019年6月22日,其与三个孩子乘坐丈夫驾驶地三轮车行驶至大兴区芦求路时,被同方向赵某驾驶地小客车追尾碰撞,造成其与三个孩子受到不同程度地损害。   经检测,赵某血液中地酒精含量为219.1mg/100ml。后赵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大兴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因此次事故产生地医疗费用等损失,赵某一直未予赔偿。故起诉,要求赵某公司赔偿相关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五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