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律师

公司秘书手握公章 美国董事起诉返还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辩护

公司秘书手握公章 美国董事起诉返还

* 来源 : * 作者 :
近日,顺义区法院受理一起原告中外合资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的董事(美国)斯蒂文.A.某诉被告武女士的返还原物纠纷案。   原告斯蒂文.A.某诉称,2007年5月,中外合资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的董事(美国)斯蒂文.A.某,因为业务需要,将中外合资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的公章交给被告武女士临时保管。之前,公司雇佣武女士在业务上主要让她负责处理一些临时秘书工作,武女士的工作由斯蒂文.A.某安排。2007年8月,美国斯蒂文.A.某要求武女士将中外合资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公章归还给由斯蒂文.A.某指定的人,但是武女士一直拒绝将公司公章归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武女士归还中外合资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公章。   该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认为公章属于公司所有,不属于斯蒂文.A.某本人的公章,原告以个人名义向武某索要公司公章,这在主体上存在问题。但是原告拿不到公章又不能以公司作原告,一直发展下去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给公司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或其它问题。所以原告个人提出通过起诉武某索要公司公章,请求返还原物。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