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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纸祭祀起火 烧毁邻家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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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纸祭祀起火 烧毁邻家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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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延庆山区的朗某,上坟时烧纸祭祀引发火灾,将赵某等6户村民的果树烧毁而引发诉讼,近日,延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朗某赔偿赵某等6位村民果树损失共计6000元(除已履行的外,再赔偿2400元)。   法院查明,被告赵某与6位原告是同村农民。2007年8月24日这天,赵某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到自家坟院祭祀,祭奠自己的亲人,赵某内心确认如果“纸钱不烧”死去的亲人无法收到。为此,赵某将纸钱点燃,火势蔓延后将6位原告家的部分果树烧毁。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调解,被告赵某与6位村民达成协议,同意赔偿原告方损失6000余元,但因被告赵某一时无履行能力,尚欠2400元不能赔偿,6原告将被告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剩余损失。   法庭上,被告赵某对上坟烧纸引发火灾表示非常后悔,称只因暂时无赔偿能力才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希望原告方能够容缓给付时间。   法院认为,被告上坟烧纸引发火灾,造成原告方果树被烧,导致财产损失,故被告对原告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故赔偿数额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该案的法官提示,目前,部分农村村民还延续着传统的祭祀方式祭奠死去的亲人,但我们倡导用更加科学文明的方式祭奠亲人,这不仅保护了我们共有的生态家园,还可以源头避免由此带来的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损失,保证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