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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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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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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猥亵,犯罪,构成要件,儿童

       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知足实施者欲看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不满十周围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对于此罪,那些人可以成为犯罪主体,详细的犯罪对象是什么?详情请望下文先容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知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春秋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天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本钱罪。

       春秋界定  结合中国的详细国情,建议将刑法领域"儿童”的春秋同一界定为16周岁。

     相对而言,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比14周岁的在生理,心理和智力发育上要成熟,并趋向于成年人,其在遭受侵害时的熟悉判定能力和反抗能力也要强于后者,将儿童春秋界定为16周岁,无疑扩大了保护范围,从而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且一般而言,16周岁以后已基本已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这也与民法领域将"不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进为主要糊口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定相一致;再者使得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人身权益受到了刑法的同等保护,也有利于维护刑法条文间的同一和《刑法》的不乱和权势巨子。

     或许有人提出猥亵刚满16周岁的女性与差两天满16周岁的危害性也无本质区别,只是以为将儿童的春秋确定为16周岁对儿童的保护更为有利,对打击此类犯罪也更为适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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